各签状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平安大连建设协调小组工作要求,我校成立辽宁师范大学平安辽师建设协调小组(辽师大党发【2020】33号文件),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组织机构废除,从2020年起有关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全部归口平安辽师建设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管理,各专项组负责具体牵头,各基层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如下年度考核相关材料。
1.2020年度(基层单位)平安辽师建设工作小组名单 A4纸打印1份;
2.2020年度(基层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名单 A4纸打印1份;
3.2020年度(基层单位)计划生育小组名单 A4纸打印1份;
4.2020年度(基层单位)平安辽师建设自检自查报告4次复印件 原始检查记录A4纸复印;
5.2020年度(基层单位)平安辽师建设工作总结 A4纸打印.
平安辽师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安全稳定专项组 联系电话:5110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