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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警惕传销陷阱,共建和谐校园——打击传销公告

 

    为打击传销活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传销活动或相关线索,维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参照《辽宁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此公告:
    一、举报有功,核实有奖
    自公告之日起,凡能以电话、文字材料、邮件等各种形式举报传销活动,或提供有关线索,帮助打传机关破获传销活动者,均属有功人员。凡是符合《办法》奖励规定的情形, 参照本《办法》予以奖励。单人单次最高奖励 1 万元。被欺骗、胁迫参加传销活动的举报者,若切实协助执法机关调查取证,可免于行政处罚,并给予奖励。
    二、鼓励实名,保护举报人
    举报传销鼓励采取实名举报的方式,市打传办承诺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信息。
    三、举报方式

打传办
举报电话
打传办
举报电话
中山区打传办
82638617
西岗区打传办
83649439
沙河口区打传办
84602802
甘井子区打传办
86540383
旅顺口区打传办
86395620
金普新区打传办
87871889
普兰店区打传办
83112302
瓦房店市打传办
85613214
庄河市打传办
89831110
长海县打传办
89888315
保税区打传办
87547898
高新园区打传办
84457521
花园口打传办
89120191
长兴岛经济区打传办
85283876
大连市打传办
8435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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