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打击传销活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传销活动或相关线索,维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参照《辽宁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此公告:
一、举报有功,核实有奖
自公告之日起,凡能以电话、文字材料、邮件等各种形式举报传销活动,或提供有关线索,帮助打传机关破获传销活动者,均属有功人员。凡是符合《办法》奖励规定的情形, 参照本《办法》予以奖励。单人单次最高奖励 1 万元。被欺骗、胁迫参加传销活动的举报者,若切实协助执法机关调查取证,可免于行政处罚,并给予奖励。
二、鼓励实名,保护举报人
举报传销鼓励采取实名举报的方式,市打传办承诺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信息。
三、举报方式
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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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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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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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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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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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3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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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区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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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4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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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口区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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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0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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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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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4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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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口区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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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9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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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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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7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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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区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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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1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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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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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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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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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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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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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8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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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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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4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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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园区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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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57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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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口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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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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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岛经济区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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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8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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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打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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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5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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