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师首页 | 加入收藏
治安管理
消防管理
交通管理
案例精选
户籍管理
平安辽师
报警        110
火警        119
医疗救助      120
公寓城报警    110
黄河路校区报警  82158236
西山湖校区报警  85827110
 
交通安全意识再提高,校园安全习惯再养成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内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季学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入校车辆请注意以下事项:
    1、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按照校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限速要求行驶,服从安保人员指挥和管理;


微信图片_20210310094505.jpg

    2、校内道路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除外),行车时应注意瞭望、礼让行人,文明行车、谨慎驾驶。对超速车辆学校将依托安防指挥中心实行超速电子抓拍;

微信图片_20210310094456.jpg
 

    3、在校内停车时,要按指定区域规范停车,不占用主路和应急通道,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4、为进一步保障校园内的交通安全,有由学生们组成的小“交警”们为大家指导交通,让拥挤的上下课时间变得井然有序。

微信图片_20210309135200.jpg


    新学期开学之际,为更好地向师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保卫处向师生员工发放《交通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微信图片_20210310094513.jpg


    注意!切忌违反规定!
    学校定期对校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维护,不定期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对违反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及时进行记录汇总,并将违规行为通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和驾驶员所属单位(部门),按职责权限对违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督导整改。
    对校内超速行驶、不规范停车、不文明驾驶等违规行为纳入“平安辽师建设工作目标管理量化指标体系”考评范畴。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公安分局领导莅临我校调研指导工作春季美好时光勿忘消防安全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 保卫处 辽ICP备05001365号 技术支持:新图闻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