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内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季学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入校车辆请注意以下事项:
1、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按照校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限速要求行驶,服从安保人员指挥和管理;

2、校内道路行车限速20公里/小时(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除外),行车时应注意瞭望、礼让行人,文明行车、谨慎驾驶。对超速车辆学校将依托安防指挥中心实行超速电子抓拍;

3、在校内停车时,要按指定区域规范停车,不占用主路和应急通道,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4、为进一步保障校园内的交通安全,有由学生们组成的小“交警”们为大家指导交通,让拥挤的上下课时间变得井然有序。

新学期开学之际,为更好地向师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保卫处向师生员工发放《交通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注意!切忌违反规定!
学校定期对校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维护,不定期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对违反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及时进行记录汇总,并将违规行为通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和驾驶员所属单位(部门),按职责权限对违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督导整改。
对校内超速行驶、不规范停车、不文明驾驶等违规行为纳入“平安辽师建设工作目标管理量化指标体系”考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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